本篇介绍低温津贴落到实处,才能真正给劳动者送去温暖,以及一些中班多变的天气主题说明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
作者熊志
随着多地气温骤降,低温补贴话题再次引发关注。低温津贴是用人单位应当向在低温下工作的劳动者发放的法定劳动津贴。但媒体调查发现,这笔补贴年年征集,却年年“遇冷”,很难真正温暖户外工作者。
与高温补贴相比,公众对低温补贴的认知度要低得多。别说享受低温补贴的了,估计很多上班族连它的概念都没有听说过。但事实上,低温补贴也是一个写入法律法规的概念,已经有很多年的历史了。
2004年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提到,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等特殊工作环境津贴。最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现实中,一些地区出台了专门的细则。例如,内蒙古2013年明确了高温、寒冷天气户外作业的高温、寒冷作业津贴发放标准。
然而,虽然低温津贴已写入法律法规,但并非强制性规定,这使得这种对劳动者的特殊照顾和很难落实到纸面上和现实中,企业也缺乏动力支付。
对于工人们来说,在寒冷的户外工作,忍受冬天的刺骨寒风,确实很困难。尤其是环卫工人、外卖员、快递小哥等,正是他们的劳动在严寒中维持着社会的运转,给予他们适当的照顾也是理所应当的。这也是低温补贴政策的初衷。即使只有200元/月左右,也能在需要的时候提供帮助。
随着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低温补贴不应该继续成为难以兑现的地方。比如,在《最低工资规定》的基础上,可以出台详细文件进一步明确低温补贴发放条件和标准,或者对一些户外作业的特殊行业加强低温补贴发放。简而言之,要让它有根据。
事实上,别说低温补贴,现在高温作业都有明确规定,但现实中,很多符合条件的工人仍然无法享受。归根结底,是因为工人太弱小,缺乏中的话语权,所以只能牺牲一些利益。
因此,必须发挥行业工会、企业工会的监督作用,为劳动者提供支持,让他们更有信心申请和领取相关。已经发文的地区不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畅通维权渠道,强制企业严格遵守规定,为劳动者维权提供明确依据。
低温工作和高温工作一样,都有一定的风险。为在严寒中辛苦工作的户外工作者提供更多的保障,让他们感受到关爱的温暖,是社会发展中应该开展的人道之举。对于企业来说,发放低温补贴固然会增加开支,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为工人提供更多的保障也将增加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创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对于一些低温津贴落到实处,才能真正给劳动者送去温暖和中班多变的天气主题说明相关的题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帮助到大家。